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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市级机关2020遴选和选调公务员44人公告
日期:2020-09-01 浏览
为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组织开展2020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1.公开遴选职位包括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2.公开选调职位包括副科级和正科级领导职务。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1)全市机关部门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2)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3)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我市的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4年9月3日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要求为准;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职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我市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确因工作需要,部分职位需调整报名范围的,以职位要求为准。

  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应任市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或者为县(市、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应任与拟选调职务职级相当的领导职务、管理岗位等级。专业技术人员应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或者已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计算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2)具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4年9月3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计划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镇江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请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相关单位联系。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rss.zhenjiang.gov.cn/xwzx/ks)。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3日9:00至9月8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9月3日9:00至9月8日20:00。

  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单位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必要时可联系报名人员,要求其提供身份、学历等证明材料。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对信息填报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

  职位计划选拔人数和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5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选拔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选拔人数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确因工作需要,比例达不到1:5但达到1:3的职位,经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单位申请,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继续开考。报考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9月10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职位。减少或取消计划的职位在镇江党建网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于2020年9月11日至9月12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由市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13日上午。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可于2020年9月下旬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单位按选拔人数1:5的比例(参加笔试人数未达该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四)资格复审

  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还需市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同意,市、区考生还需当地组织部门同意,同意报考证明经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单位同意可在差额考察前提供。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适岗评价和面试

  1.适岗评价:结合岗位需求,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单位统筹使用履历分析、业绩评价、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满分100分。适岗评价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由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由市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适岗评价40%、面试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六)考察

  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单位按选拔人数1:2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对于选拔人数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1.5。

  考察前,考生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的视为个人放弃,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单位负责实施。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掌握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级机关。

  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个人信息及相关事项(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予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实际情况。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遴选或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按选拔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任职人员。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拟任职人员名单在镇江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出现不符合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单位自主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

  2.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程序,由遴选和选调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公示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

  3.任职。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公告明确的职务(职级)层次对拟任职人员予以任职。

  四、其他事项

  (一)政策咨询电话:0511-84435702,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1-84425552,监督电话:0511-12380;

  (二)信息发布网址:

  镇江党建网(www.zjdj.gov.cn),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rss.zhenjiang.gov.cn/xwzx/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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