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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卫生单位2019招聘简章
日期:2019-12-30 浏览

根据宝应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合同制工作人员,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卫生单位2019年12月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0日至2002年1月3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


  3.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岗位简介表》:扬州市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baoying.yangzhou.gov.cn/bywjw/index.shtml)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考察、公示等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0日8:30-2020年1月3日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宝应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宝应县安宜东路120号;联系方式:18796675458;0514-88263587)。现场报名时提交报名表及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 提供毕业证书、学历验印材料、有效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本县范围内在岗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


  (二)资格审核:由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资格组织。


  (三)笔试


  笔试范围: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五)体检与政审


  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结果公布3日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一周内复查一次。对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四、录用后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医疗卫生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合同制工作人员录用相关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试用期及期满的工资待遇按照单位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待遇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卫生专业技术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检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8292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