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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阜宁县2020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3人通告
日期:2020-06-03 浏览
为加快全县大学生村官流动,根据《关于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苏组通﹝2015﹞136号)精神,现就面向我县大学生村官招聘镇区(街道、社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我县在岗省聘大学生村官。

  2.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我县大学生村官招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0日-2020年6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阜宁县人社局410室。

  3.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1)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聘用合同、任职文件、考核结果和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5.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有放弃面试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方式,计算总成绩。

  (五)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与组织体检

  1.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2.县人社局组织入围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公示

  体检结束后,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反映影响聘用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照入围考核人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阜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确定拟聘用岗位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招聘工作监督

  县纪委第12派驻纪检组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87386413。

  本通告由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